石渠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川西北高原石渠县尼呷镇,距离州府康定697公里,距离省会成都1070公里。这里的平均海拔为4265,气候相当恶劣。

   自一九七九年建院以来,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院团结带领全院干警,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认真履行检察职责,取得了显著成绩,为构建“生态、文化、幸福”石渠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  现任领导班子由1名检察长、3名副检察长、1名纪检组长、1名政治处主任,1名检委会等七名班子组成,内设院办公室、纪检组、政治处、侦查监督科、公诉科、刑事执行检察局、民事行政检察科、控告申诉检察科、案件管理办公室、法警队等10多个科室。我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23名、工勤2,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1,具有高中文化程度2人、大专文化程度4人、本科15人、4人获得学士学位,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,在历届检察长和党组的共同努力下,我院锻造出了一支信念坚定、执法为民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高原检察队伍。

  经过近四十年艰苦工作和不懈努力,在新的征程中,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正克服海拔高、温差大、氧气稀薄等各种困难,在以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多吉为首的院党组的领导下,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全院上下正齐心协力、开拓创新、与时俱进,充分发扬“缺氧不缺信念、缺氧不缺激情、缺氧不缺智慧”的石渠精神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、砥砺前行。